问题 |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是正常合同,它们应该有什么区别?本文就如何识别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作如下解释,希望能帮助那些对此仍感到困惑的人。现将其分类如下:就无效合同的性质而言,合同虽然存在,但从头到尾都是无效的。它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的形式掩盖可撤销合同的非法目的。因此,它永远不可能变成一个有效的合同,这是一个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为了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法律效力,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撤销合同的权利。因一方欺诈、胁迫订立合同造成的;利用他人的危险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因为明显不公平而签订的联合协议。“在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有权撤销合同,但该方的权力不是无限的。相反,具有撤销权的人必须在规定的撤销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年。在此期间,具有撤销权的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他将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如果一方的撤销权消灭,可撤销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由于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换言之,如果合同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演出已经开始,演出应立即终止;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也必须恢复到以前的状态。无效合同造成的法律后果 首先,一方应将从另一方获得的财产返还给另一方,并在合同签订前恢复财产关系 其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根据各自的错误情况和程度承担责任。如果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损失。第三,没收无效合同中一方或双方的非法收入。所谓非法收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客观上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 二是当事人主观故意。“应当指出,无效合同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如果根据第1款第(2)项被违反,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撤销合同:有权撤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撤销合同,放弃撤销合同的权利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承认和保护,并按照其规定和约定履行合同;如果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提议使用其合同或相关的共同条款,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依法予以解除。显然,被解除的合同将失去其原有的法律效力,即产生法律效力e与无效合同的救济手段和救济手段相同,由此可以看出,无效合同不仅不能自始至终产生法律效力,而且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应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撤销合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是依法确定的根据有权撤销的一方的主观意愿。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我希望luba.com编辑的内容能帮助您识别。欢迎浏览。谢谢。阅读后有任何问题吗?luba.com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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