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多少
释义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规定》一、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劳动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年薪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本法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计算期限:
    

如果因合并、合并、合资、单位性质变更、法人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则重组前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在公司的工作时间。
    

如果雇员因自身以外的原因被安排从原雇主处进入新雇主工作,则雇员在原雇主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雇主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年限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不予计算。
    

三、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
    

经济补偿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实际月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基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和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等等。
    

我希望它能解决您的问题并帮助您。如果是,如果您对法律有任何疑问或其他问题,欢迎您在线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5: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