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索赔 |
释义 |
原告刘于1993年8月向被告的印刷厂申请担任技术员。双方签署了一份为期七年的劳动合同。1995年4月8日,刘与车间主任郭发生了一场关于增加工资的争吵。他互相打架,被别人拉开了距离。厂长听后认为刘违反劳动纪律没有领导,对他进行了如下处分: ① 命令刘在研讨会上进行深入复习 ② 在工作时间殴打他人并缺勤两天 ③ 赔偿郭的所有损失 ④ 给刘一个行政警告 ⑤ 取消15元的浮动工资 刘认为工厂领导不公平。匆忙中,他和厂长吵了起来。厂长随后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并通过了辞退刘、留厂一年的处罚,并告诉他,如果他拒绝接受,继续无故捣乱,他将被辞退。对此,刘更不满意。我一次又一次地去厂长那里考核,然后我就不在厂里工作了 厂方随后书面通知刘某无故旷工25天,厂方根据《企业员工奖惩规定》将其免职。刘拒绝接受该决定,并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工厂的所有处罚决定,并在其缺勤期间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撤销制造商的退市决定,其他要求不予支持。刘拒绝接受判决,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过调查和审理,法院认定原告刘所说的与事实基本相符。此外,刘未来还有25天的工作时间,其中刘应该休息6天。此外,刘的父亲在家乡×城市因病去世,因此5月10日至19日,刘回到家乡参加父亲的葬礼。法院认为,刘,郭两人吵架,甚至打架,双方都有过错;;此后,工厂没有给刘先生辩护的机会,并一再加重处罚,违反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判决如下: ① 撤销被告对原告的警告和辞退、留厂一年的处罚决定;撤销被告扣除原告1个月奖金并将原告从名单中删除的决定 ② 被告重新发放原告6天休假和10天丧假的工资;向原告支付丧葬津贴③ 扣除原告9天的旷工工资 [专家评估]: 这是由于雇主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1)印刷厂以退市的形式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这是对刘的就业权的侵犯。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行使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印刷厂和刘先生在劳动合同中不同意,如果刘先生缺勤多少天,印刷厂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印刷厂只能根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免去刘先生的职务。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只有在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的情况下,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解除其工作。刘实际缺勤仅9天,不符合《条例》规定的退市条件。(2)印刷厂应赔偿刘因终止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的印刷厂以错误认定事实为由,通过退市终止了与刘的劳动合同,导致刘损失了16天的工资收入,印刷厂应对此进行赔偿。(3)刘应为其旷工9天负责。从本案情况看,过错方主要是印刷厂,既不尊重客观事实,也不准确适用法律。但是,刘在印刷厂处理不好,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以旷工的方式被动抗争,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对此,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