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如何履行其报告义务 |
释义 |
如何履行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的报告义务 在《合伙法》中,对合伙企业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某些规定,包括合伙企业执行人对其他合伙人的报告义务。报告义务规定,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产生的收入应属于合伙企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第28条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入属于合伙企业,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暂停执行。发生争议的,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如果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所有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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