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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解除企业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在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依法追究劳动者的刑事责任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并且在
    

(9)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该工人不能胜任该工作,经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该工作。
    

(10)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重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13)企业因生产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重大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调整
    

(XIV)由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其他劳动合同
    

,理解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者的救济关系,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希望您在阅读上述内容后,能够详细了解您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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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