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成为本单位的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岗位,遵守本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时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福利 劳动合同的内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利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过程中。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形势和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历史,劳资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地位的不平等导致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雇主必须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项法律义务。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违法,违法行为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员工支付双倍月薪 鲁巴小编提醒您,如果雇主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支付月薪的两倍。如果您对法律知识的其他方面还有一些不了解或不想了解的地方,小编建议您不妨访问我们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会详细回答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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