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劳动合同未完全履行前,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一是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劳动法》规定有四种情况: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劳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法律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如确需裁减人员,应根据《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称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无法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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