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任何补偿 |
释义 |
通过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包括两种情况: 。当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时,劳动合同通过协议终止。无单方终止权的一方应在获得单方终止权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原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全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除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外,用人单位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相关费用。劳动关系结束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出具解除劳动关系书面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雇主应将解除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两年以上,以备将来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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