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终止后重新就业,您是否还需要约定试用期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终止时,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终止,雇主在再次招聘工人时不得确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考虑到工人的个性和基本技能,试用期限制为一个。您可以在一次尝试后理解它,而无需再次尝试。事实上,分包单位利用变更和重新招聘的机会,如劳动合同变更续签,多次与工人约定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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