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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哪些
释义
    劳动仲裁受案有哪些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
    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综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总结的全部内容,通过上述介绍您是不是对劳动仲裁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了。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需要帮助,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网热线。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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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5: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