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夫妇离婚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1、 关于老年夫妇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老年夫妇离婚的规定也将遵循年轻人的离婚方法。根据《婚姻法》,离婚可以向民政部门登记。当然也可以是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系列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离婚 第1076条。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则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并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将签发离婚证,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的(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第1081条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除军人有重大过失外 第1082条: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性不得申请离婚如果女性申请离婚,此限制不适用,或者离婚后,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受理男子离婚请求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为父母双方的子女,无论是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由哺乳期母亲抚养。第一百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双方因哺乳期子女抚养纠纷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费用金额和期限由双方商定;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亲、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没有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1088条(夫妻财产之归属)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之财产,为彼此所有。如果一方为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和协助另一方工作支付了更多的义务,他或她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索赔,另一方应作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系列其他法律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系列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该财产属于对方的,由双方协议清偿;第1090条离婚,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措施由双方商定;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离婚者都是由情绪崩溃引起的,很少有老年夫妇离婚。当然,如果老年夫妇真的有朋友不能住在一起,他们也可以提出离婚。他们可以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并向民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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