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冷静期是否已经实施目前,离婚冷静期尚未正式实施。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民法典》中,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民法典》第1077条(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生效,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签发离婚证;如果没有提出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将被视为已被撤回。根据上述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是乡,民族乡,乡,市,,是市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程序如下: 1.应用。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离婚协议和结婚证。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离婚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双方是否就子女抚养、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援助、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核准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应当自取得离婚证明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冷静期仍在建议阶段。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签署了离婚协议,离婚的冷静期就没有必要了。在司法实践中,设定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并不能抵制婚姻自由,所以需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离婚后户口迁移回原籍地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离婚后你想再婚 如果离婚后女人不给赡养费怎么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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