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的试用期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1、 同意试用期有什么风险在实践中,许多企业不知道如何同意试用期。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中包含了试用期,其中明确规定了单独约定的试用期的效力: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了试用期,则不确定试用期,这段时间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所谓的试用期合同是劳动合同,所谓的试用期等于劳动合同的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是可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如果“试用合同”是单独订立的,则相当于没有试用期的合同。由于没有试用期,企业不能行使终止试用期的特殊权利(如果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很可能导致企业留住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或承担非法解雇的后果。相反,在案件中,如果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并且有证据表明陈不符合雇佣条件,公司可以因此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完成某项任务或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试用期不予约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且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应至少为三个月 综上所述,您应该已经知道,《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只是书面形式。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口头订立的劳动合同将来容易发生法律纠纷。这提醒你,你还必须写下你的口头承诺,以保护你的权益不受侵犯。有关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luba.com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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