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先确认工伤 |
释义 |
当员工因工伤事故受伤时,应首先认定工伤,然后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与工伤认定不是同一概念,不能混淆。重要的区别在于,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本不同。但二者密切相关:工伤认定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工伤鉴定程序确定员工遭受的伤害为工伤或视为工伤后,才能满足启动工伤鉴定程序的条件之一。上述结论的立法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22条和第23条。《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条规定,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是启动劳动能力评估的必要依据之一(工伤保险实行属地原则,工伤认定由负责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区域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参与省级独立统筹的,适用于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什么是工伤认定 过程的定性行为 以确定劳动者因不当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主体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或其他原因或视为工作。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确认结果有四种:工伤、非工伤、认定工伤和非认定工伤;行政行为适用“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单位、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一个前置程序 评估结果可以提出审查。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您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了解法律咨询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