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工人可以与雇主协商,或邀请工会或第三方与雇主协商,以达成解决协议。第5条规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解决的基本程序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 (1)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是指劳动关系双方采用自主方式解决争议。根据劳动争议双方的协议或集体协议,双方进行协商,最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自行解决争议是双方争取解决争议的第一种方式。与其他纠纷不同,劳动争议的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单位职工。因为双方都有一定的劳动关系,所以他们互相认识。双方发生争议后,最好先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发生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的程序。调解是劳动争议双方或法律指定的第三方介入争议,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并提供说服和解决的过程。与谈判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只有当双方同意申请调解时,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案件,调解协议不可执行。如果一方违约,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此外,如果工会和雇主之间就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则不适用调解程序,(三)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交由合法的第三方解决,谁将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和裁决。调解不成的,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目前,只有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的争议才由劳动部与相关方协调处理,不适用仲裁程序。除上述争议外,仲裁程序对其他争议也是强制性和必要的,即只要一方申请仲裁并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将予以受理;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先办理仲裁手续。未通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48条的规定,“如果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也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是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审理和判决劳动争议的活动。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仲裁的决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一审判决,他仍然可以向更高的法院上诉。法庭审判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