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提供证据 |
释义 |
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陈述事实和主张。作为完全不知道事实的中立第三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根据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确认法律事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在提出申诉时不应当提供证据或者反驳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提供相应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判决后果。双方提供证据,第一,证明其声称的争议事实的存在,第二,否认另一方声称的事实。
1.书面证据是指以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某种思想或行为,文章内容能够证明争议案件的真实情况。例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书,工资单(工资折扣),考勤表,存款收据,户口证,医疗证等。 2,物证指其外部特征,有实物和带有地点和材料属性的痕迹来证明争议案件的事实。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相关的客观真实物体)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产生的印象和物体移动产生的痕迹),如不符合国家安全和健康标准的工作场所、劳动(保护)工具,等。 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工作场所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技术手段,证明纠纷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工人的证言。 5.当事人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知道、理解和记住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索赔的陈述,主要体现在上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上。 6.本评估结论是评估人员根据科学的知识鉴定和判断,对本案相关专业争议问题进行的分析。例如,工伤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证文件、工人(疑似)违法犯罪结论、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 7.检查记录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检查人员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检查、拍照、拍照,以查明案件事实的事实,例如:,检查工作场所所做的笔录(检查笔录不属于双方提供的证据) 证明原则 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并否认另一方的主张,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提供证据: 如果争议原件或副本确实难以保存,双方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书面证据或物证,或者无法提供争议证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无法核实争议证据原件或复印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当提供争议证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无法提供争议证据原件或复印件的,双方甚至可能不被接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的视听资料的形式和来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有其他证据的视听资料,无疑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取得。非法获取的视听资料,无其他证据和疑点的,不予受理。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询问,但法律规定证人确实难以出庭的特殊情况除外。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词的证据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不被接受。在仲裁过程中,如果一方明确承认另一方陈述的案件事实,另一方无需提供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确认投诉、答辩、陈述以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中对对方不利的事实和证据。对于一方陈述的事实,如果另一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且经仲裁员充分解释和询问后,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否定,则视为已承认该事实。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的鉴定结论,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单位按照法定鉴定程序作出。评估结论处于复议、复审、诉讼期间的,应当在最终结论确定后予以确认。 双方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的证据应在仲裁庭提交,由另一方进行质证,且该证据不得进行质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证据应当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期限的,视为放弃提供证据的权利。 举证责任 一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另一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由于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平等,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1.因解雇、退市、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原因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引起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主张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一方应当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要求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方,应当对造成劳动合同关系变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5.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请求仲裁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6如果因员工死亡而发生劳动争议,且员工家属要求对幸存者进行治疗,则员工家属应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其与员工的关系并满足上诉条件。 7.如果因收回培训费而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仲裁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不了解事实的中立第三方,只能根据对方提供的证据确认法律事实。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外,当事人一方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的,应当提供证据。不能提供相应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判决的不利后果。当事人提供证据,一是证明自己主张的争议事实的存在,二是否认对方主张的事实。希望能帮助你。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