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最终裁决后,我们还能起诉吗 |
释义 |
劳动争议最终裁决后是否仍能提起诉讼 视情况而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I)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额或12个月内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的补偿金额争议 (II)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etc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3)违反法定程序(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另一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要求或收受贿赂,从事营私舞弊,或者在本案仲裁中枉法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按照上述规定,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的,劳动者拒不受理的,可以直接起诉;如果雇主不满意,则不能再次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仲裁裁决应当撤销,可以提起诉讼 相关知识: I。起诉要件和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属于被起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的起诉书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原告应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申请延期、减免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特困证明或者其他材料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供必要的诉讼材料 二。举证指南 当事人应当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根据法院规定,向法院全面提供其认为能够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 以下是几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明范围指南,为您的诉讼提供参考 (I)一般证明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和送达日期 2.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和雇佣关系证明,如果劳动合同未签署,则应提供工作开始和结束日期以及双方之间的相关证明或其他协议,提供居民身份证明;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因解雇引起的劳动争议的证明范围,企业开除、除名员工: 1.企业决定开除、除名、辞退员工等的通知 2.根据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员工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据材料 4.员工的工资、奖金和收入 5.如果涉及培训费,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和服务期的具体依据,etc (三)劳动报酬追索权的证据内容 提供劳动的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劳动报酬的来源等相关证据,etc (四)因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证明: 1.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和医疗费用证明文件,etc 三、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雇主只能申请取消仲裁。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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