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提交起诉书,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审查的文件、资料,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受理决定,立案。第二阶段为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原告起诉书副本,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不答复的,应当书面答复,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在十五日内确因非自愿原因不能答复的,可以根据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第三阶段是审判阶段,离婚诉讼进入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辨别是非,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离婚诉讼结束后,如果你不接受法庭判决(调解),调解无效,判决无效 ,你可以在收到判决(调解)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调解)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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