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权益保护十条 |
释义 |
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作两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只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有一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权掌握在工作近十年的用人单位手中,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将被辞退,以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三)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无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别无选择。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离开企业的三种方式: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不损害和谐的前提下聚散;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后即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三是只要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即:(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七)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迫劳动者冒险劳动,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在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发生时,用人单位不得随意用内部规章制度处罚劳动者,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计划和意见,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予以公布,或者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的,所发布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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