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11月8日,江苏省高院、江苏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其中明确规定了双倍工资时效的起点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一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两倍的争议因为雇主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补偿的部分,申请仲裁的期限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自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次日起计算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一年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该条第四款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以前的实践中,期限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即确认双倍工资的性质为劳动报酬。现行做法不把双倍工资作为劳动报酬,而是作为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这种规定是合理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对双倍工资的规定,属于第七章法律责任。本章更多的是关于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属于惩罚性规定。从这个逻辑关系来看,将双倍工资定义为惩罚性赔偿而不是劳动报酬是合理的 第三,劳动者的风险提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的期限从一年期满的时点算起,到一年结束时,如果雇主要求双倍的工资超过这个时间,它将得不到支持。例如,员工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2018年1月31日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2018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则:,劳动者最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之后,用人单位将超过仲裁期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会给企业带来太大损失,但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双薪是一项硬性的法治,如果不签订,就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双倍工资是按职工实际收入计算的,如果全年是11个月,那是一个很大的数额。用人单位应当更加重视合同期满后的续签问题。一些雇主也知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他们对新员工有严格的要求,可以全部签订,但往往忽视续签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但没有再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也视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将加倍。因此,人事部门在工作中要慎重。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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