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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欠薪如何赔偿
释义

恶意欠薪如何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支付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发差额;如果员工逾期不付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赔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四)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何种情况下属于恶意欠薪罪恶意欠薪罪改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劳动者有支付能力时,以转移财产、逃匿或者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犯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的,要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在主体要件、主观方面、客体要件等方面符合法律要求,客观方面和认定标准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就是说,主观上明知其“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不作为,会造成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获得劳动报酬,而希望或放任后果发生的社会危害后果。有几种情况应该认定为故意的:
    

(1)明令拒绝的,即明令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的违约,无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然是指支付,但主动实施的行为,找借口不支付,应认定为故意。无正当理由转让财产,造成无力支付的虚假形象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给予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逸,致使无法支付虚假形象的;或者非法扣减工资、罚款的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利,又妨碍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既有危害行为,也有危害结果,二者在刑法上有因果关系:(1)以转移财产、逃跑、藏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但不支付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1)以转移财产、逃逸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2)能够支付但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企业的银行存款足以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却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领取劳动报酬。如果如实执行月工资制度,超过20天不发工资,就构成“不发”
    (2)数额较大。法律没有规定绝对值的范围。应当与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标准相比较,即逃避或者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在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构成“数额巨大”应当提起公诉的;(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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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