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拥有影视作品的版权 |
释义 |
影视作品的整个制作过程需要很多人,包括导演、制片人、制片人、演员等等。而影视作品也有著作权,但此时,我们需要明确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这样当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就可以知道应该保护谁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给大家一个详细的答案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品的著作权,歌词和作曲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根据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和其他作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p> (二)谁拥有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具体要求创作的作品,委托人支付给作者的报酬。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中约定中华民国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p> 这是因为受托人是委托作品的作者。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出发,应不经约定将著作权授予受托人,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知道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当然,我们应该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保护。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主体和申请程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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