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类型是什么 |
释义 |
众所周知,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只有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到有关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否则,婚姻可能无效。在现实中,无效婚姻的界定更为重要。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具体类型来具体理解。现在让我们为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告诉你如何定义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包括哪些类型 1.重婚导致婚姻无效 在本案中,重婚只指传统意义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登记结婚,即两次登记结婚的重婚。此时,婚姻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基层组织可以以重婚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但会作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上诉。另外,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除宣告婚姻无效外,还应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一方有身体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即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病,使其不能发生性行为,也应是一种不应结婚的医学疾病。夫妻一方婚前患有上述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婚姻双方及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夫妻一方婚前仅患上述疾病,但申请人在申请时已痊愈的,法院不予支持。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p>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年龄分别不得早于22岁和20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和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近亲属,均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另外,本案中,申请人申请无效婚姻时,夫妻双方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法院不予支持 (1)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无效宣告的,无效婚姻的法律情形在申请时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无效婚姻纠纷如何解决??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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