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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是设计师作品的主人?
释义

1、 设计师作品的所有权是谁,职务作品的所有权一般取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何协商(1)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所有权是单位工作人员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创作的文艺作品指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职工)享有。工作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本单位使用的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二)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工作人员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科技作品或者由本单位承办的其他组织。科学技术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本单位的服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单位享有其他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作者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专业作品给予奖励。,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的;(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服务作品。岗位工作与法人工作相同
    

综上所述,职务性工作的存在属于单位创作的工作,该工作的权利不一定由用人单位享有;对于一些特殊的工作,只要他们不充分利用公司的材料去创造,那么这部作品的所有权将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谁拥有这部作品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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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