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确定职务发明的发明人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是员工本人,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下列权利: 1.职务专利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声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人和设计人 <2.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可以获得必要的奖金和报酬 发明人和设计人也可以根据《发明奖励条例》申请科研成果奖励,可作为技术职称晋升或特级晋升的依据,也可作为职务晋升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单位的,发明人、设计人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自己的工作范围,即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职责,属于日常工作职责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的专业范围。日常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这里的“单位”包括:员工的人事下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如从事工作的借调人员的借调单位、专业人员的聘用单位、,(等)“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性任务。单位为本职工作以外的特定目的安排特定人员参加研究开发任务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范围,并保存有关证据,为避免双方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就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发生争议 3.与原工作或者单位交办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在辞职、退休、调动后一年内完成的。需要注意的是,辞职、退休、转岗后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构成职务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未缴纳专利费或者书面放弃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提前终止保护期,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两者都是从公司职务发明申请之日起计算的,发明人不是公司的全体员工,基本上是参与发明的员工。至于如何确定发明者以及哪些员工创造了发明,员工和公司都非常清楚。但是发明人不具有职务发明专利权,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是什么,侵权行为在哪里职务发明创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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