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赔偿:(一)无故扣减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不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后本法的规定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农民工应到哪个部门讨工资”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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