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机关不接受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1、 申请婚姻登记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患法律禁止或延期的疾病 根据《婚姻法》,未登记结婚的案件主要有两种,即近亲结婚和患有不应结婚的医学疾病,但重婚也是实践中未登记结婚的案件之一,这很容易被忽视。而结婚手续关系到自己的利益,需要当面表示自愿办理结婚登记,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所以结婚登记不能委托代理人办理,结婚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它要求各方符合规定的条件,然后他们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然后他们就会被接受。任何一方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不予受理婚姻登记申请,需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如果以后符合结婚条件,再次提出结婚申请,取消婚姻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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