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股东是否有法律要求? |
释义 |
1、 上市公司股东是否有法律要求上市公司股东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的投资者或投资者,即持有股份的个人或机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股东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和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股东有权出席(或者委托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和讨论权协议。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4.股东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终止后的股利和剩余财产,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是什么?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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