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鉴定结果是否属于行政行为 |
释义 |
职业病鉴定结果是否属于行政行为职业病鉴定程序一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医疗卫生机构自收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证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诊断所在地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职业病诊断纠纷的第一鉴定。 应当指出,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不设立诊断鉴定委员会专家数据库。无论是第一次鉴定还是第二次鉴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均应从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中随机抽取,自治区、直辖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鉴定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鉴定委员会选举产生,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用人单位因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提供有关职业健康和健康监测资料的,应当如实提供。必要时,鉴定委员会还可以调取原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相关诊断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还应当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第四,审查材料,调查取证,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体格检查,对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家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受邀专家可以提出技术意见和提供有关资料,但不得参加鉴定结论的表决。(五)根据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得出鉴定结论,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得出鉴定结论,制作鉴定证书。鉴定结论应当经鉴定委员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并如实记录鉴定过程 以上是相关的回答,在职业病鉴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满足一定的疾病要求,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我们需要在申请过程中进行职业病鉴定,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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