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合并股东大会决议范本 |
释义 |
有限公司合并股东大会决议(仅供参考) 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XX,XX,200X 会议地点:XX区XX路XX号,XX市(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股东大会 参加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XXX,XXX,XXX,合并后的全体股东均已出席(会议通知和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补充) 合并中存在的有限公司(或新设、合并的X家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XXX召集和主持,合并中存在的有限公司(或新设、合并的X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无董事会的,为执行董事),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a公司拟合并B公司、C公司(、D公司),a公司存续,B公司、C公司(、D公司)解散;或有限公司拟与B公司、C公司(、D公司……)合并成立X有限公司,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解散。目前,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合并公司”)股东会一致通过决议: 1.公司合并时,合并前各方(以下简称“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a股份有限公司(或拟设立的新x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同意合并前各方(公司)签署的合并协议第三,同意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第四,同意按照合并协议转让合并前各公司的财产,同意将公司合并后的有限公司(或拟设立的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00万元(股东会应当逐项作出决议,并列明需要解决的其他有关事项的具体事项)合并: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关于XX、XX的通知,200X: 1.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登记,变更或撤销)合并(清算)公告发布后45日。公司因合并而存续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