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与会计处理如何协调 |
释义 |
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支付的报酬、其他与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有关的费用。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但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一般分为货币性职工薪酬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分录如下: 1。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贷方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的负债,借方按职工提供劳务的受益对象记入相应的成本科目。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借方: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国库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按照收益标的和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定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允许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费用。第二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向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职工支付的一切现金形式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的通知》中规定的与聘任、聘用有关的其他费用,《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合理工资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 1。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借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1000000 制造成本100000 管理成本250000 在建工程80000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43000 借方:库存现金101.5万 贷方:银行存款101.5万 (2)实际支付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5万 贷方:库存现金100.5万 (3)代扣代缴款项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5万 职工薪酬应付薪酬-员工福利10000信贷:库存现金10000其他应收款-预付医疗费5000应付税金-个人所得税20000提取三项资金: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185000生产成本18500>管理费46250在建工程14800贷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00200职工薪酬-工会经费28600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35750已发生且无其他调整的,企业职工薪酬年末余额40万元按增税处理,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 但有税务机关规定,上述应付未付职工工资,在当年决算时不作纳税调整,而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实践中,应当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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