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城区路3号。公司的宗旨是:公司的宗旨是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公司是一家独立的企业法人。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受到任何机关的侵犯和非法干预,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二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地分别为:<,住在城市路号。身份证号码是“the”,“the”,“the”。p> \\\\\\\\\\\\\\\\\\\\\\\\\\\\\\\\\\\\\\\\\\\\\\\\\\\\\\\\\\\\\\\\\\\\\\\\\\\\\\\\\\\\\\\\\\\\\\\\\\\\\\\\\\\\\\\\\\\\\\\\\\\\\\。p> \\\\\\\\\\\\\\\\\\\\\\\\\\\\\\\\\\\\\\\\\\\\\\\\\\\\\\\\\\\\\\\\\\\\\\\\\\\\\\\\\\\\\\\\\\\\\\\\\\\\\\\\\\\\\\\\\\\\\\\\\\\\\\。p> 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号 法定地址:省、市、路、号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9。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万元,包括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三)转让、抵押所持股份,监督公司的经营、经营和财务管理,在公司清算时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十一条股东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规定出资;(二)公司清算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3)公司已办理工商登记,其出资不得撤回 (4)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5)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6)逾期不缴或者未按规定数额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确实需要转让出资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出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第七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生产方式,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关于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的决议,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召开会议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一人。第二十条董事长(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职权董事们,明年就到了。董事任期届满,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连选连任,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依照《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行使职权必须遵守《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第二十七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由股东会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的,由股东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它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p>2。公司因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外部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股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人员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和事项进行,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在公司清算结束后,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一年 股东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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