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关闭的条件是什么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关闭、被撤销、被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注销登记,企业法人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债务清偿完毕的证明或者负责债务清偿的清算组织的文件。经登记机关批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满六个月不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为关闭。登记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注销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债权债务清偿文件或者债务清偿完毕证明。 第四十九条商业投资企业应当向原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机关自经营期满或者终止经营之日、批准证书自动失效之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注销登记的,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证明:(一)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决议;(三)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报告或者清偿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由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董事会决议不能提交的,国家对撤销外商投资企业另有规定的,还应当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第五十二条主管机关批准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的,应当同时吊销登记号,收缴许可证正本、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但按规定不需要出具税务登记证的除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必须持有税务登记证:(一)开立银行账户;(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延期申报纳税(4)领购发票(5)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6)停业(7)其他实际涉税事项,申请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我相信通过以上知识你对这一点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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