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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什么意思
释义

1、 民事责任的含义所谓民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会给他人造成社会损失和损害。但是,民事责任的性质太轻,不足以构成刑事责任。这些都是民事责任。并且没有独立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人虽然是人,但在法律上不能被视为完整的个人,如儿童和神经病。这些人由于自身的缺陷,无法在法律上完善自己的行为,主要是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相应权利的使用受到限制。这些人被称为无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自出生时起至死亡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第十条公民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诉讼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同意。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不能确定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根据其精神健康状况进行民事活动;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的组织民事权利和依法承担民事义务
    

以上是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介绍。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同时,从以上可知,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而依照民法或者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同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com咨询。本网站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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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