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
释义 |
2004年2月16日,XX市XX运输机械厂工人刘某在下班回家途中,与骑自行车的马某、张某相撞受伤。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刘某驾驶无驾驶证的无证摩托车与他人发生碰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刘某向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证实,刘某的伤势不是工伤。刘某不服,向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包括交通管理行为)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无驾驶证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在本案中,刘某的伤情同时按照上述两条规定进行了调整。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无证驾驶无证机动车是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违反交通管理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因此,刘某的伤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致人伤亡”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刘某的伤害不属于工伤,第三种意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法律,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是一部专门的法律。也就是说,从2004年开始? 5月1日起,法律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作出专门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不再适用于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因此,刘某的伤害应界定为工伤 基于上述情况,交通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信通过阅读以上介绍,我们对交通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对此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律师会给您一个专业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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