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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工伤认定
释义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对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作出相应的赔偿。
    附相关论文:
    

<2004年5月前后,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三个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是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个规范性文件的联合出台并非偶然,而是顺应了新一届政府强调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和加强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1
    

巧合的是,笔者最近接触到一起交通事故伤害案,与这三个规范性文件直接相关。案情大致如下:2004年4月24日,一家公司的员工韩某和李某被公司指派驾驶公司车辆出差。途中,车辆撞上高速公路护栏,造成车辆严重损坏,3人也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李某伤势严重,可能致残甚至死亡。道路交通执法部门证实,此次交通事故系司机韩某操作不当所致,交通事故应由韩某承担全部责任。该公司要求提供法律咨询
    无论案件的情况多么复杂,都可以就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及赔偿提出许多问题,似乎没有一个问题容易回答。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2。如果司机韩某操作不当,如果是他的过错,他的人身伤害不是工伤吗?相应地,用人单位或者法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可以免除工伤责任。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是否还需要承担职工人身伤害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是否仍需对公司车辆、公路护栏等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5。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是否需要对高速公路护栏和其他财产的损坏负责。在领取工伤保险金后,如果韩某有过错,李某能否同时向韩某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这些问题涉及到工伤和交通安全立法中采用的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原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竞合。针对上述案件所涉及的这些法律方面,本文试图做一些简要的分析和探讨。这些法律问题在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本文论述了充分认识并不是奢望,只是把问题暴露出来,并尽可能地提出相关的意见,以便有兴趣遇到类似问题的人对工伤这一概念有一个借鉴,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履行职责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和履行职责而遭受的人身伤害,包括伤害、残疾、死亡或者职业病。简言之,工伤是指“因工负伤”。工伤保险是劳动法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民事立法和损害赔偿理论中,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可以分为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同时也指过错作为最后的责任要件,而过错作为确定侵权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总之,有错就有责;无过错,无责任;多少过错,多少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确立的一般归责原则
    (2)过错责任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的实质是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行为人造成的,而受害人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行为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原则免除了受害人对犯罪人过错的举证责任,而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过错的行为人只要损害后果已经发生,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公平责任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损害后果,法院根据公平的理念,在考虑当事人财产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责令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害作出适当赔偿。其实质是双方无过错地公平分担损失。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益的案件,而不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目前,世界各国对工伤保险赔偿普遍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工伤赔偿无过错原则,是指无论用人单位、他人或者自己对工伤负有责任,受害人都应当得到必要的赔偿;这种赔偿是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个人是否有过错
    

工伤赔偿中无过错责任的适用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责任,有助于保护经济和谈判地位相对较弱的劳动者,体现了劳动法保护弱者、实现社会实质正义的理念。这一原则有一系列完整的理论依据和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劳动者的风险来自用人单位,即所有用人单位使用机器从事生产活动,都可能对劳动者造成职业伤害
    劳动者的伤害是非自愿的,即使伤害有时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也不是自愿的。工业社会法假定劳动者不会伤害自己
    用人单位的无过错责任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雇主相比,雇员在经济和谈判能力方面相对较弱。在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员工的处境更为不利。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使劳动者在受到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济,但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通过提高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者通过责任保险的方式,将损失分摊给社会公众,工伤分为三类: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不应认定为工伤或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
    

1。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伤害;(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3)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暴力等意外伤害(四)外出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场所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疾病猝死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的,而他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伤亡(2)醉酒致人死伤(3)自残或者自杀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定义基本上是否定的与日本、德国等世界主要国家保持一致。以德国为例,根据“over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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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6: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