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
释义 |
1、 根据民法通则,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一般定义为企业法人的行为。因此,企业/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因自身过错对企业/公司承担责任,但因单位违法,它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法定代表人作为负责人,除承担法人的单位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依照《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过错的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如:因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共同侵犯单位财产的,可以承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因过错侵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或者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承担民事责任p>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权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发现企业法人除企业法人的责任外,还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六种情形之一的,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企业法人不承担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直接处以罚款(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的罚款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员依法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而单独作出民事制裁决定 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在线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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