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创业板中小企业上市过程(三) |
释义 |
3:产业化的初步实现意味着公司达到了正常的生产能力,有了自己的销售渠道,形成了稳定的利润增长。(1)保荐人必须是公司条例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根据《公司条例》第席十一号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2),保荐人必须是证券投资商或证券商,按照证券登记。或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豁免证券公司(3)保荐人必须已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其他相关企业有财务经验(4)已缴足股本或不可分配储备不少于1000万港元;或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000万港元, 无财务负担,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 (6)保荐人应在香港境内至少有两名专职从事公司金融业务的执行董事< < P> >(7)在上市规则附录7b所列表格上签名的首席执行官,应在五年前在主板或创业板上推荐上市的机构采用。声明日期,并曾在主板或创业板至少两次完成IPO交易中发挥重要作用;除主要监事外,还必须具有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其他公司的财务经验,保荐人必须至少有两名其他雇员在香港全职基础上从事保荐人公司的财务服务。(9)保荐人必须有适当的内部管理,以确保所有员工在为保荐人履行职责时得到充分监督和管理。积极参与提供企业财务意见的工作人员,其行为不得越权。这些内部管理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列出,并应包括最新的信息。如联交所要求,应向联交所提供该等资料。(10)申请成为保荐人的公司、董事及雇员在申请前五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保荐机构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的持续有形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港元的,不得为新的申请人或上市发行人担任新的保荐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荐机构继续向新的申请人提供建议,直至其连续有形资产净值扣除股东权益回报后不少于1000万港元。发起人应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其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的有形资产净额不低于500万港元。如果是,为什么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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