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是否构成侵权? 利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构成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或者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在本案中,如果客户的实际损失和鼓风机公司的非法收入不能得到确认,法律赋予审判员50万元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著作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行为;(二)未经合著人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五)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电影制作、改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翻译、注释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付费而不付费(八)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制作、计算机软件等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出租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九)未经出版者许可,擅自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的版面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对现场表演或者录音进行直播或者公开传播的行为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如果您想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建议您可以在法律咨询网上进行网上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将及时、合法地回答您的问题,保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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