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能否发行记名股票 |
释义 |
1、 上市公司能够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 <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是指在股东名册上记载持有人姓名、地址,并在股份上记载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股份在股份公司的股票正面和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对应于无记名股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办理过户手续,所谓记名股票,是指股东名册上记载持有人姓名、地址,并在股票上记载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名字通常写在股票的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份时记载姓名,而且要求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向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除注册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同一人持有的,应当记载同一原名。记名股票未经许可不得转让。转让股权时,应当将记名股票提交公司,变更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或者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或者法人的姓名,不得登记其他户名或者代表人姓名,表面上没有股东的名字。无记名股票只有在附有息票的基础上才有权获得股息。它们可以自由转让,不允许转让程序 记名股票与记名股东的关系具体。因此,在发生股份丢失的情况下,注册股东的资格和权利不会消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并要求公司发行新股。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记名股票被盗的,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股份无效。第三,股东的权利属于记名股东p> 对于记名股票,对于股东而言,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绩效目标约束,权利、责任、利益对称性良好,可以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的双赢局面,激励方案易于被股东大会接受和批准;只有注册股东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的权利。除记名股东外,其他股东(非记名股东转让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的)不具备股东资格,不得一次缴纳认购股份的金额支付股份是股东以认购股份为基础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付款。但是,根据股份公司与注册股东之间由注册股份确定的具体关系,一些国家也允许注册股东在认购股份时不全额缴纳出资,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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