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企业名称为:¢¢¢¢¢¢¢¢ p> 第三条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企业主要由工会和资本工会组成,遵循以下原则:(1)职工自愿入股,劳资合作相结合;(2)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流通顺畅,保护严格 (3)同权、同权、同利、共担风险 (4)企业分配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5)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第四条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企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承认、遵守公司章程,持有企业股权的,为企业股东。股东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七条股东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或者推选代表出席)股东(职工)大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审批 (2)享有所持股份的所有权和收益权 (3)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转让所持股份 (4)享有企业净资产中的所有者权益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第八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持有企业股份;(二)按照所持企业股份承担企业风险责任;(三)执行股东(职工)大会决议,维护企业利益,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权设置与管理第九条企业的总股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十条企业的股权设立和股份划分如下:职工个人股:股份总额为一万元;职工个人股是职工对企业的出资形成的股份或者企业明确给予职工的股份,其权益为职工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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