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
释义 |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如下: 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设立。公司章程主要规范公司成立后各方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经全体股东批准,并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并报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申请名称为预先核准的《公司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必须经登记机关核准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的经营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须经批准方可登记的,公司名称应当经预先批准后报经批准,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报有关部门批准。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依法必须经批准的;公司经营项目中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缴纳并验资(《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有具体规定),依照《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委派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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