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营企业现在能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吗 |
释义 |
美通建筑公司是一家从事拆迁工作的民营企业,自2002年成立以来,多次参与拆迁工作。2012年5月,为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枢纽工程,我市决定将华北路沿线房屋委托“美通建设公司”进行具体征收实施工作。美通建设公司是房屋征收的主体吗?具体回答是:旧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曾经规定,只要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它可以成为当时城市房屋征收的主体和拆迁人。但根据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部门,并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非营利”公司具体负责征收的实施。结合本案,美通建筑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按照旧规定,它是拆迁工作的主体,但是按照新规定,不再是房屋征收的主体 私营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由自然人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建立或者控制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类型划分办法》(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包括依照《公司法》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为私人所有,雇用职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一)独资企业。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指两人以上按照约定投资、共同经营、分担损益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只有有限责任公司才能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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