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法司法解释:逆向工程获得“合法”商业秘密 |
释义 |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第一个司法解释》对上述规则进行了明确,据了解,这一规则最早是在IBM诉。微软,这也是我国首次明确这一规定 根据司法解释,逆向工程是指通过拆卸等技术手段获取产品的相关技术信息,对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产品进行测绘分析 “技术需要学习。日本从学习欧美反求工程技术开始,随后走上了发展之路。中国正处于这个阶段,立法需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现实。”荣超说,但为避免这一规定被滥用,司法解释还规定,“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他人商业秘密后,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取得法律行为的,不予支持。”,腾讯v。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首次审理了个人信息通信助理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案件的起因是pica开发了可以在手机上登录QQ的软件。腾讯认为pica侵权并索赔500万元 据了解,该解释将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