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股票的含义 |
释义 |
如何理解股票的含义I.股票的含义: 1。从公司资本的角度看,股份是公司资本的组成单位,代表一定的资本份额,或者说公司资本是由若干股份组成的基本单位,股份是公司资本的基础; 2。从股东的角度看,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即股东资格,是投资者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义务的基础。 3。从股票的角度看,股票是证券的物质内容和存在基础。如果没有股票,股票将变得毫无意义和价值。第二,在实践中,股票也可能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材料可以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表面证据。但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而言,不宜将工商行政管理登记作为股权变更公信力的必要条件,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苛求。首先,工商登记一直是一种声明性登记而不是权利设定登记,即它只具有向善意第三人证明股东资格的功能,而不具有权利设定的功能。其次,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不登记。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应当通过股东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股份变更的法定形式要求。股东名册上的记载具有权利推定的权力,即虽不是确定股东权利的依据,但却是确定谁无需证明即可主张股东正式资格的依据。也就是说,股东名册的记载不是确定谁是真正的股东的原始证据,而只是确定谁无需证明就可以证明股东权利的正式依据,即股东名册对股东资格的确定具有推定效力,但可以通过证据来推断。另一方面,股东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是股东的权利,也是公司的义务。因此,没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不一定没有股东资格。公司因拒绝股东登记或者登记错误,不履行义务,不能产生剥夺股东资格的效果。 3。而合法取得股份却缺乏登记表,在股份转让中,受让人合法转让了股份,但因公司未制作股份,无法履行背书交付的形式;或因公司运作不规范,部分公司未成立有股东名册,股东转让的股份不能在股东名册上记载;有的公司没有设立股东名册,但是已经设立了股东名册,但是转让的股份没有按照要求在股东名册上记载部分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实践中,股权受让人依法支付对价,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不在少数,股东被公司不当剥夺或限制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因此,对于股份的合法受让人,不能因为缺乏登记形式而否定其股东资格。有一个问题需要通过沟通来解决。如果你对内容不清楚,你还想了解更多。建议您及时向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寻求帮助。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