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股东撤资有何规定 |
释义 |
《公司法》对股东抽逃资本有何规定?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不得随意抽逃资本,因为股东一旦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即成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随意抽逃。股东抽逃出资,构成抽逃出资罪。股东撤资只有两种方式: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有股的转让,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作为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也不得接受公司股份作为抵押物。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转让期”内不得转让其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股利分配决定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变更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企业买卖上市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制的企业买卖上市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解散。 最后,如果公司出现严重困难,继续经营,损失会进一步扩大,小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但他们应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 基于以上,小编整理了股东撤资的相关内容。可见,投资者不仅要学会合理评估,选择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投资目标,更要懂得凡事要有两个规划。可见,如果投资失败,公司只能破产。对于更多相关问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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