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的退出条件 |
释义 |
隐名股东退股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隐名股东如欲退股,可与明显股东协商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述知识是小编对“隐名股东退股的条件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如果隐名股东想退股,可以与知名股东协商,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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