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咨询:项目分包合同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无论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择的指定分包商,都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私人协议。 (3)为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未经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转让或分包任何部分。但分包合同条件中也明确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评分标准提供劳务、采购物资的分包行为,承包人不得认可。(1) 承包商应赔偿因分包商不承担的任何事件而导致的竣工期延长、施工成本增加和缺陷修复费用。 (2)承包商应保护分包商免受任何索赔、诉讼或损害,这些索赔、诉讼或损害不是由分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其程度与业主根据主合同保护承包商的程度类似(但不超过)。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可以自愿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前款规定,拒绝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商应接受总承包商的质量管理。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规定。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标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中选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者供货单位。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60条在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必须保证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面、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施工企业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进行修补。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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