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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逢房屋拆迁 收入如何分割?
释义
    女方在办理离婚。她和丈夫结婚20年了,有一女儿19岁。女方和男方共同生活居住的平房要拆迁。那间房子是间私房,户主写的是丈夫父亲的名字,即公公的名字。那老人家已经去世多年了。再有女方的户口并û有落在那处房子处。自从准备离婚时起,女方就搬出来和她爸妈住在一起。这间房子是不是应该算做他们的共同财产,这间房子财产应该怎ô分配呢?
    按照法律规定,可作如下理解:
    1、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本案中平房的户主是女方的公公,那ô在老人去世后,该房屋由老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2、如果女方依法继承得一定份额,则成为该房屋得共同所有人, 可以按其继承得份额取得拆迁补偿。户主的名字仍为老人,表明遗产尚δ分割。如果老人是在夫妻俩结婚之前去世,依据新婚姻法及其解释,女方继承的份额属于婚前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如果老人是在结婚后去世,该份额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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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