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 |
释义 | 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二、如何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给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补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三、什么是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的相关内容。 人与人之间因各种原因而产生纠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是如此,他们可能因为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有合同就能保障,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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